为切实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学风,提高培训实效,按照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中组部《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》,我校在2013年秋季学期干部培训班办班期间,创新四举措,切实加强学员管理。一是签订承诺制。参训学员入学后一律要签订《遵守培训纪律、树立良好形象承诺书》。二是严格请假审批制。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,必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,填写《学员请假报告单》,应在事前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、盖章后,报县委党校和县委组织部审批。请假1天以内(含1天),由县委党校批准,报县委组织部备案;超过1天的需经县委组织部批准。三是学风督查制。由组织部门选派学风督查员,对各班次集中培训(含异地培训)期间执行学员管理规定的情况开展督查,特别是学员出勤情况进行随机督查。对影响教学工作开展,造成不良影响的,由县干训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,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。四是考勤公示制。学校安排专人对学员进行考勤,并于当日将考勤结果在教室公示,接受学员监督。
中共上杭县委党校 廖勤英 |